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754
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根据《公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通知》明确,根据《公告》规定,北京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明确,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和《通知》规定的可适用执行。 【编辑:杨彦宇】 新闻结尾
小草永不迷路2024:在逆境中绽放,勇敢追逐未来的相关文章
报告称中国、欧盟等引领全球农业科研 要素协同激发新动力的相关文章
中国女排名将朱婷加盟意大利科内利亚诺俱乐部
四川成都、眉山等四市首届基层应急救援队技能赛在蓉启幕
“走进中华文明——海丝印记 世遗泉州”活动举办
广东推进生物医药发展 力争到2027年产业集群规模超万亿
习近平向张卓元颁授“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奖章
“中法环境月”开幕 推广大使赵露思分享日常环保小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