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754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家属动漫1~5季集免费观看,感受每一集的幽默与温馨,陪伴你度过美好时光!的相关文章
财政部:国有大行资本补充工作已启动的相关文章
两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习语品读|“红十字不仅是一种精神,更是一面旗帜”
地球上的红飘带|科技赋能 红色景点国庆假期受追捧
长征故事|红军在长征出发前留下布币,被百姓做成“钱衣裳”
塞尔维亚信息和电信部长:中国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促进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的重要力量
“奔县”之旅,是下一个爆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