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754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探索吃小头头视频免费观看高清的秘密,揭开美食背后的故事与文化,尽享舌尖上的诱惑!的相关文章
首届江山论坛举办 专家学者共探“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国战略”的相关文章
多位院士聚首岭南科学论坛 共探精准医学发展
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 上交所努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美国这州又传枪声 2024年以来超3.8万人因涉枪事件死伤!
习近平在福建漳州市考察调研
蓝厅观察丨联合国高官点赞中国电动汽车发展 绿色转型让世界获益
首都机场海关查获7件国家禁止出境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