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754
中新网11月8日电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发布会上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揭秘きょくちょ哔咔官网版:如何轻松获取最新资源与资讯?的相关文章
优惠政策多、消费市场旺 国庆数据折射中国经济澎湃活力的相关文章
中国宣布将对欧盟产进口相关白兰地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近观枫桥丨莫道桑榆晚 为霞尚满天
“苏州名城(中亿丰)杯”2024年全国桨板冠军赛暨中国桨板精英赛苏州站开赛
检察机关依法对贵州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张平决定逮捕
安徽合肥成立联合调查组核查处理“三只羊”有关问题
卡西姆港燃煤电站中方车辆遭遇恐袭 中方予以强烈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