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754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三年级在线观看免费大全哔哩哔哩:孩子们的快乐学习新天地,轻松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的相关文章
首届中国板球联赛在杭开赛 亚运志愿者“变身”运动员的相关文章
“港产城乡”融合发展 合肥新桥科创示范区加速提升能级
《黑神话:悟空》助陕北说书全球“圈粉” 冯骥:非遗“出圈” 非常带劲
联合国机构:数十万人受南苏丹洪水影响
一切刷单都是诈骗!北京警方提示刷单骗局不断升级
避免伤“心”饮食,呵护心脏健康 | 世界心脏日
四川兴文发生4.5级地震 川贵渝多地有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