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754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探索黑料网官网:最全明星八卦和新闻,带你走进真实娱乐世界!的相关文章
全国青年女子冰球锦标赛(U18)在哈尔滨开赛的相关文章
安徽深化人工智能在工业领域的应用 推动工业智能化转型
林高远/刘诗雯斩获2024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混双冠军
重庆市第七届残运会开幕式精彩上演 残奥冠军“点燃”火炬塔
“蟠桃甜,日子更甜!”
国庆长假新房日均网签30套 新政落地带动京城楼市信心回暖
习近平回信勉励“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 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